教育部學海築夢計畫徵案
徵案時程
(1)1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
(2)1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
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遴選學生赴海外實習徵求校內教師計畫案(先需取得海外實習機構之合作意向書)。
老師如有海外實習機構、公司、廠商,擬遴送學生至海外實習,可申請:
一、學海築夢
運用國際合作計畫管道,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、機構進行職場實習(不包括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),由計畫主持人自行安排實習機構及規劃實習領域,充實實習課程,落實學用合一,加強職涯生活輔導。
二、新南向學海築夢
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,促進國際合作,鼓勵學生赴澳紐(澳大利亞、紐西蘭)、東協十國(新加坡、越南、馬來西亞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印尼、柬埔寨、寮國、緬甸、汶萊)、南亞六國(印度、孟加拉、斯里蘭卡、尼泊爾、不丹、巴基斯坦)等 18 個國家專業實習,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。(教育部對新南向學海築夢實習學生有嚴格限制,詳情請洽國合處)
計畫案及補助細節請詳附件,擬申請計畫案教師請聯絡國合處 朱璽叡 82093211#2514